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设备试剂盒采购项目。
2、配套服务: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试剂盒,免费提供智能报告系统及报告系统数据库使用权。
3、设备试剂采购量及报价
(1)试剂盒按照200个位点,试剂盒单个位点报价不得高于158.40元,试剂采购量按照医院实际需求确定。
(2)多通道荧光定量分析仪1台,限价3000元。
二、采购需求
检测设备
1、设备名称:多通道荧光定量分析仪,数量1台。
2、检测原理:荧光原位杂交法。
★3、通道数≥4。
★4、设备荧光素适用于:FAM/SYBR Green I,VIC/HEX/TET/JOE,ROX/Texas Red,Cy5等。
5、光学参数:
通道 | 激发波长 | 检测波长 |
1 | 470nm | 525nm |
2 | 523nm | 564nm |
3 | 571nm | 612nm |
4 | 630nm | 670nm |
★6、配套自动报告系统,检测报告中需展示详细循证医学证据。
★7、报告系统使用的数据库需获得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书。
8、检测重复性:CV ≤ 0.5%。
9、样本线性:/r/≥0.99。
★10、除试剂盒外,医院不再支付开展此项业务的其它所有费用;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此条款为特别重要条款,不符一票否决)。
配套试剂盒: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
1、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2、试剂无需进行PCR扩增,无需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开展,提供近3年3家医院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室间质评报告。
3、效期:-15℃以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
★4、配套八联管封装,无须实验员完成组合搭配。
5、要求可完成以下药物检测:
(1)心脑血管系统药物:氯吡格雷、阿司匹林、华法林、五类降压药、他汀类、硝酸甘油。
(2)精神抑郁系统药物:阿米替林、氯米帕明、氯氮平、地昔帕明、多赛平、丙咪嗪、去甲替林、曲米帕明、帕罗西汀、米氮平、艾司西酞普兰、度洛西汀、氟西汀、舍曲林等。
(3)非甾体抗炎药:塞莱昔布。
(4)内分泌系统药物:二甲双胍、瑞格列奈、罗格列酮、吡格列酮、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齐特、格列美脲。
(5)免疫抑制剂:他克莫司、环孢素A、硫唑嘌呤、糖皮质激素。
(6)抗癫痫、痛风药物:卡马西平、别嘌醇。
(7)抗肿瘤药物:氟尿嘧啶、卡培他滨、铂类、环磷酰胺、伊立替康、他莫昔芬。
(8)疾病防治:静脉血栓及药物预防。
(9)抗过敏药物:孟鲁斯特。
★6、氯吡格雷检测包含CYP2C19、ABCB1、CES1等基因以全面评估用药。
三、评分细则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对投标文件进行详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从投标人综合实力、技术参数响应性、质量保证期、所投产品业绩情况、设备综合性能及先进性、售后服务及本地化服务能力、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评分:
2.本项目技术及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 %。具 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范围 |
1 | 技术参数 |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一般参数出现一个负偏离,扣1分;带*号(或★)参数每出现一个负偏离,扣10分。满分30分,扣完为止。(*或★号参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不响应。) | 0-30分 |
2 | 所投产品的评价 | 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市场占有情况、市场评价等对照进行评议,综合评分,满分10分。 | 0-10分 |
3 | 售后服务 | 1.承诺接招标人通知供货及需求数量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完成供货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2.试剂配套设备需有完备的售后方案,方案内容及要求需包含但不限于:培训(临床、维修)、维修保养、开机率、校验。提供详细售后方案,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综合赋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3分。 | 0-5分 |
4 | 政策条款 | 采购内容如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内或备案交易目录的得15分,不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内或备案交易目录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0-15分 |
5 | 所投产品业绩分 | 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所投产品的同品牌、同型号销售业绩,每具有一份全国三级医院销售业绩的得3分;其它级别医院每份业绩得2分。提供发票信息。满分10分。 | 0-10分 |
6 | 价格分 | 试剂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0-30分 |
合计 | 100分 |
四、供应商须知:
1.本次询价招标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厂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
2.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4.供应商应就采购人现使用设备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5.投标文件封面及封袋应写明:具体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日期。
6.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文件目录;
(2)报价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报价,不得虚假响应。);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注册证的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5)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文件按上述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并盖单位公章。
7.本次招标不现场开标,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发至(送至)我院审计科鲍娟娟收(工作邮箱1191177927@qq.com) 电话:15178667562
,开标结果在望江县医院网站公示。
五、递交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 08月 11日
地点:望江县医院审计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在公示到期后及时签订供货合同。
七、交货地点:望江县医院
八、付款方式:试剂验收合格入库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监督电话:0556—7186735